尊敬的用戶:
您好,為了更好地符合中國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,阿里云將對現行增值稅發票的開具方式進行調整,您在申請開具發票時將會受到以下影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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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 |
事項 |
影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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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27日0點0分之前 |
正常 |
正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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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27日—2014年11月30日 |
系統升級改造 發票申請入口關閉 |
此期間您將無法索取發票,如有需要請您提前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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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2月01日0點0分起 |
執行新的發票 開具方式 |
1、有關發票抬頭的調整,自2014年12月1日起默認每個云賬號綁定一個有效的發票抬頭,不接受隨意更改發票抬頭: 1)若發票開具給公司,僅在貴司工商更名時,發票抬頭可以變更,但您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; 2)若發票開具給個人,則默認“購貨單位名稱”為“個人”; 3)若當前云賬號存在多個發票抬頭,在2014年12月1日系統初始化時,需要您選定一個抬頭啟用,并作為日后的有效發票抬頭,其他歷史發票抬頭將自動刪除; 2、自2014年12月01日起,您(包括阿里云、萬網、聚石塔)申請發票時,預付費產品將基于訂單金額(一條或多條訂單合并均可)申請開具發票,后付費產品以月度為單位(一條或多條月賬單合并均可)申請開具發票。 3、系統升級前的未開票金額,先追溯歷史月賬單,再追溯訂單,生成可開票列表。 |
請根據需求在發票申請入口關閉前后及時申請發票,2014年12月01日0點0分起,阿里云正式執行新的發票開具方式。
由此給您造成不便敬請諒解!
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
2014/11/4